經濟觀察網 記者 干群芳 在發布征求意見稿近一年后,我國面向未來15年的新能源汽車發展綱領性政策正式落地。11月2日,國務院辦公廳正式發布了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(2021-2035)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。相比征求意見稿,終版在章節布局上雖然基本保持一致,但在核心推廣目標和產業多個領域的發展細則上,呈現明顯調整。相比征求意見稿,終版《規劃》直接指出了我國新能源汽車發展面臨的諸多問題,據此所作出的調整也被認為更加符合產業實際發展情況。
對于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,《規劃》指出,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%左右,這相比征求意見稿下調了5個百分點。“這個目標較征求意見稿的25%水平更穩健,尤其是在去年7月市場進入低迷期后,對未來目標需要更穩健的考慮。“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分析稱。此外,《規劃》還將公共領域的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從100%下調至80%,并且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”智能網聯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到30%“的目標。
在調低多項推廣目標值的同時,《規劃》也提升了對新能源汽車產業多個領域的發展力度,這直接反映在“發展愿景”的內容調整上。相比征求意見稿,終版《規劃》將原來位于章節細則中的“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.0千瓦時/百公里“提列至“發展愿景”中,這被認為更加注重純電動車型的節能水平;與此同時,《規劃》“發展愿景”還新增了“安全水平全面提升”、“充換電服務網絡便捷高效”、“氫燃料供給體系建設穩步推進”等內容。
相比征求意見稿,終版《規劃》在多處都進一步強調了安全性,例如在“健全安全保障體系“的細則中,新提出”加強對整車及動力電池、電控等關鍵系統的質量安全管理、安全狀態檢測和維修保養檢測“,以及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新能源汽車安全召回管理“。此外,《規劃》還首次強調了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安全,提出”加強氫燃料安全研究,強化全鏈條安全監管“,”提升(加氫基礎設施的)安全運行水平“。
重視氫燃料電池汽車安全性的背后,這個產業即將開啟規?;l展。事實上,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從去年至今迎來了多項利好政策,對應的示范應用推廣政策也已出臺,此次其在《規劃》中的戰略地位也有著明顯升級。在“提高技術創新能力“的章節中,終版《規劃》新提出突破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支撐技術等瓶頸;并且在“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融合發展”中,新增了氫能體系,提出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示范運行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規劃》新提出“對作為公共設施的充電樁建設給予財政支持”,對充換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細則也更為具體,提出“科學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,加強與城鄉建設規劃、電網規劃及物業管理、城市停車等的統籌協調”。其中,對于不同應用場景的充換電網絡模式,《規劃》給出了不同的方案:對于居民區充電服務,提出“智能有序慢充為主、應急快充為輔”;對于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,提出“適度超前、快充為主、慢充為輔”。
對于備受業內關注的動力電池回收環節,《規劃》新增了“建設動力電池高效循環利用體系”的專欄,提出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平臺建設,實現動力電池全生命周期可追溯,支持動力電池梯次產品在儲能、備能、充換電等領域創新應用等內容,并且新增提出“加快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法”。
在智能汽車應用領域,《規劃》取消了征求意見稿中提及的“無人駕駛共享出行服務”,首次強調“自動代客泊車技術”,提出“支持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的城市無人駕駛物流配送、市政環衛、快速公交系統(BRT)、自動代客泊車和特定場景示范應用“,這一調整也被認為更加切合實際。
此外,在前幾年全國各地新能源造車熱之后,《規劃》首次提及要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夯實地方主體責任,遏制盲目上馬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項目等亂象”。在資本漸歸理性后,目前已經有多家新造車企業面臨破產清算。對此,《規劃》提出“建立健全僵尸企業退出機制,加強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監督檢查,促進優勝劣汰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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